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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2022年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9-01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2022年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根据《黄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黄骅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市场监管字〔20229号),市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2820日至20221031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本次随机抽查包括《黄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修订版)》规定的所有的检查事项。

三、抽查对象范围、比例及信用风险等级运用

(一)抽查对象范围

 2022630日前登记注册且状态为已成立的企业(不包括企业集团、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办事处)及个体经营户。

(二)抽取比例

1.重点检查事项:食盐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按100%的比例随机抽取;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

2.其他检查事项:除以上重点检查事项外的其他事项按2%的比例随机抽取。

3.特殊说明:截至本方案制定时,总局、省局和省特食处的“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工作过程中并未产生我辖区内监管对象,故此次抽查工作不单独对此相关检查事项进行检查。

(三)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进行差异化抽查。

对于特殊食品销售企业,分别按照A等级1%BC等级4%DE等级100%的比例抽取检查对象。

对于其他检查事项涉及的企业,分别按照A等级1%B等级1.7%C等级3%D等级80%E等级100%的比例抽取检查对象。

四、抽查工作流程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按照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不同比例、不同数量、针对不同检查对象抽取企业名单,按照相应比例随机抽取个体经营户名单,并按照登记机关派发检查对象名单,由各相关单位和科室按要求进行检查。

(二)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黄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修订版)》中的抽查事项,对每一个检查对象所涉及本次抽查的所有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实施检查前,要依据职责分工、检查对象经营范围等,确定各抽查对象所涉及的检查事项、内容及检查依据,并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通过“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编组,并通过“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相关对象进行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四)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在“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

(五)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后续监管到位,要及时将后续处理结果情况书面报送市局信用监管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抽查既具有抽取对象类型不同、抽查事项多、抽查比例多、涉及检查对象范围广等特点,又是深入推进我市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机制,更是对全市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以及双随机抽查后续统计分析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相关科室及分局要高度重视本次内部联合抽查,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督导,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抽查检查任务,做到检查结果的真实准确。

(二)加强协调配合。本次“双随机”抽查,涉及众多业务科室,各科室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协调好查前准备、认领抽查对象名单、现场检查工作,督导辖区抽查进度、汇总上报总结报表等工作。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科室各分局要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本次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进一步扩大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让社会公众了解“双随机、一公开”这种新型监管方式的内涵、工作流程、结果运用及检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营造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良性互动的良好氛围。要认真组织开展抽查前培训、准备等工作,确保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分局在抽查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市局对口科室沟通。各分局务必于抽查结束后5日内,将抽查工作汇总表报信用监管科。本次抽查结束后5日内将抽查工作总结(重点包括抽查结果和后续处理及问题及意见建议等)报送信用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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