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市校外托管机构规范管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结合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实际,起草了《渤海新区黄骅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前期已征求各单位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按照会议安排,现将《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家长及学生需求的增加,我市涌现出大批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含个人),全域在审批部门完成备案审批的就有210余家。从我市的情况分析,这些校外托管机构虽然以中小学生为服务对象,但其本质是适应市场需求而产生的服务机构,机构性质不属于学校序列,服务场所完全不在校园之中,其活动是一种市场行为。这些机构为学生提供餐饮、午休、接送、看护等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家长托管的需求。但目前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发展良莠不齐,不同程度的存在无照无证经营、管理不到位、超范围经营、违规办学、学生住宿等现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监督管理,健全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广大中小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其他地方相关文件,制定了《渤海新区黄骅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二、适用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是指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校外开办的,受学生监护人的委托,在非教学时间段为中小学生提供接送、看管、休息、用餐等服务的营利性服务场所或非营利性服务场所。
三、主要内容
《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共三部分,即明确校外托管机构服务范畴、规范校外托管机构服务行为、完善校外托管机构管理体系。
(一)规范了经营行为。明确校外托管机构开办者是校外托管机构的责任主体,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从依法、规范经营和保障安全三个方面对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进行了规定。
(二)明确了部门职责。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明确了市场监管、教育、公安、数据政务、卫生健康、消防救援、自规、城管、税务、应急及各乡镇、街道工作职责和监管责任。
(三)建立了长效机制。建立政府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管理机制、校外托管机构黑白名单制度三项工作机制,确保渤海新区黄骅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取得长效。
主办单位:中共黄骅市委信息中心 电话: 0317-5331210 中共黄骅市委信息中心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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