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
2025年度申请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公示
渤海新区黄骅市居民:
根据河北省、沧州市和我市有关规定,我市住房租赁补贴条件为:
一、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确定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我市2024年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444元);
三、家庭无自有住房或家庭自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四、家庭成员名下无车辆登记;
五、家庭成员名下无工商注册登记,或注册资金在5万元以下的。
经联审联查,申请人(申请人名单见如下列表)符合上述条件,拟对其提供保障,现予以公示。
有异议者自公告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前到渤海新区黄骅市自规建设局住房保障科或渤海新区黄骅市纪委监委反映,联系电话:5339037(住房保障科)、5320583(纪委监委)。
骅东街道办(1户):
吴英杰
骅西街道办(5户):
刘文璐 梅立超 潘桂新 魏金荣 张苗苗
骅中街道办(1户):
张 鑫
南排河镇(7户):
王克强 王明芬 王 岩 王 震 王柱林 张 荣
赵云利
黄骅镇(2户):
刘雪梅 门凤福
羊二庄镇(1户):
齐增华
2025年12月17日
主办单位:中共黄骅市委信息中心 电话: 0317-5331210 中共黄骅市委信息中心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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